68147637 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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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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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doc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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