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詹排丰、龙菀成两人《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
经核查,詹排丰、龙菀成两人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依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詹排丰、龙菀成《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将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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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执业药师资格 证书编号 |
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 |
注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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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排丰 |
20201002642000003290 |
521225230949 |
贞丰顺英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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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菀成 |
201702652026017522808005787 |
522226010788 |
贵阳云康药品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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