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因不符合GSP要求,被采取暂停药品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完成整改后,向我局申请解除暂停药品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经现场检查符合法规要求。依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于2025年10月28日解除该企业暂停药品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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