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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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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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贸促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请各单位在单位官网上协助我组建立、完善群众信访举报链接信息,链接主要内容应包含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1-12388

举报方式: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官网、清廉贵州APP。

来信接访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1706室(邮编:550001)

二、受理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六类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教育。

三类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相关工作要求

欢迎采取多种方式信访举报,为便于核实,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不得诬告陷害。我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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